关于兰州大学首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》(校教〔2020〕57号)、《关于公布首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》(校教发〔2022〕45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学建设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2021年立项的首批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开展评估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及要求
1.兰州大学首批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(附件1)。
2.根据《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方案》相关要求,审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研究与改革、教学成果培育、国际视野拓展和经费运行等方面的情况,其中课程建设中重点检查落实专业课程教学精深并重,推进课程教学中“课前、课中、课后”紧密结合和教与学紧密融合的教学方法改革,评估建设效果,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,反馈课程团队及时进行整改。
二、时间要求
请教学团队完成《兰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团队评估验收工作报告》(附件2),并于2023年12月5日24:00前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(http://lzu.zlgc2.chaoxing.com/),项目状态提示“建设中”,点击“管理”后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材料上传和提交,学院将统一进行评审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樊衍昕:8912589,hxbkjx@lzu.edu.cn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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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22日